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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相关规定

 图书馆    2023/9/29 16:56:27    



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

(一)各图书阅览室实行藏、借、阅一体化的管理模式,为读者提供文献资料的外借和就室阅览服务。

(二)个人书刊、活页夹、书包等请放入寄存柜中。

(三)读者入室查找图书时不得乱插乱放,就室阅览的请到阅览区阅览,阅后自觉归还原处。

(四)读者借书可将图书交由各室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,或在自助借还机上自行办理借阅手续,办完借阅手续后方可离开。

(五)对超期图书、污损、撕页或盗窃图书者,按图书馆规章制度处罚。

(六)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,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
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定

(一)期刊阅览室为读者提供文献资料的就室阅览服务。

(二)个人书刊、活页夹、书包等请放入寄存柜中。

(三)读者入室查找期刊时每人每次只准取刊1本,阅读后自觉归还原处,不得多拿乱放。

(四)室内必须保持安静、整洁。不准在室内吸烟、吃东西;不准随地吐痰;不准乱丢果皮纸屑;不准谈笑喧哗。

(五)爱护期刊,人人有责。凡撕书裁页、偷书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重罚。

(六)期刊阅览室的刊物一般不外借。确因教学研究急需者,可借过期期刊1至2本,借期不得超过1周。如有超期,电脑自动计费按超期处理。

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
(一)本室供读者阅览电子文献和上网检索信息。

(二)读者要爱护电子阅览室的设备,无损坏桌椅,踢碰接线,随意关闭、启动计算机、擅自改动计算机设置。出现问题或发现损坏,要请工作人员处理。

(三)严禁使用自带光盘、软盘,违者当场没收,情节严重者并处20-50元的罚款。

(四)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,杜绝违反互联网法规的不良行为。

(五)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扔纸屑杂物和大声喧哗。

(六)离机时应配合工作人员作好设备清查工作后,方可离机。

考研室管理规定

(一)自修室是公共学习场所,每位学生都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
(二)爱护公物,保持环境整洁,不要随意移动座椅,不要在桌椅上乱堆乱放,不要在墙壁上张贴广告,违者应负责复原或赔偿。

(三)分别建立各学院考研群,便于交流思想,交换建议,确保图书馆管理与考研学生学习的正常运行。

(四)建立自修室卫生保洁制度,原则上每位学生须自带垃圾出馆,为确保考研室卫生清洁,采取各学院轮流卫生值日班制,由指定负责人监督、检查和实施。

(五)室内不准大声交谈喧哗、接听电话、不准吸烟、吃早点或吃零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纸屑。

(六)为提高自修室座位的利用率,至少每两位学生使用一个自修桌,不得以任何物品抢占座位,更不准私自妨碍他人使用。

(七)考研结束后,所有个人物品应随身带走,丢失物品自负。

(八)遵守自修室管理规定,如违反或屡教不改者,图书馆呈报各学院给予相关处罚或处理。

遗失、污损、盗窃书刊的管理规定

(一)图书遗失、污损赔偿规定:

1.1995年之前的图书按类分别赔5倍。

2.1995年以后的小说赔1倍,专业图书赔2倍,成套图书丢1本按全套赔偿。

3.工具书、孤本、善本、珍本,如有损坏或丢失,给予重罚。

以上各种情形,每本均需另外交条形码及加工费5元。

4.污损书刊,视其污损破坏程度处以10-50元的赔偿,情节特别严重者,按丢失图书的规定处理。

(二)凡撕毁、盗窃书刊者,按如下规定处理:

1.对借阅的书刊撕页,视情节轻重,处以100-200元的罚款,并写出书面检查交图书馆,情节严重者,还将通报批评。

2.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携带出室、或以其他方式藏留图书者,均以窃书论处,在处以200元罚款的基础上,并通报所在班级或部门予以一定的处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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